廣水市2024年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高校畢業生
招聘公告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增加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根據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全力拓崗擴容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隨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全力拓崗擴容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文件精神,廣水市人社局決定開發14個城鎮公益性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主要安置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安置對象:
1. 畢業1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2. 城鎮“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
3.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畢業生;
4. 殘疾高校畢業生;
5. 建檔立卡脫貧家庭高校畢業生;
6. 失地農民家庭高校畢業生
7. 連續失業1年以上高校畢業生。
二、崗位設置
公益性崗位是指以實現公共利益和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為主要目的非營利性基層公共管理和服務崗位。
三、崗位期限
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設置期限不超過3年。
四、崗位待遇
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與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崗位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申報、審核、安置程序
(一)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申請城鎮公益性崗位,須持身份證、高校畢業證、《低保證》、《殘疾證》等相關證件,向廣水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航空路17號)三樓再就業科室申請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24年9月4日至9月13日。
(三)審核程序
由廣水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申請公益性崗位進行審核認定。
(四)公示安置
審核認定后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根據各用人單位崗位申請信息,會同用人單位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予以安置。
六、不符合安置對象的人員
(一)涉嫌違法犯罪或者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查的;
(二)正在履行勞動合同的就業人員;
(三)從事個體經營或正在享受創業貸款的人員;
(四)具有營業執照(個體或企業)或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
咨詢電話:0722-6886858
廣水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