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水市2022年度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公告
根據《關于深入實施“我興楚鄉·創在湖北”返鄉創業行動計劃的通知》(鄂人社發〔2021〕36號)、《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精神,按照《湖北省公共就業服務業務經辦規程(試行)》要求,市人社部門擬對在我市范圍內自主創業的有關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大學生創業扶持補貼(房租、水電)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一次性創業補貼對象和條件
1、各類返鄉創業人員5年內(2017年1月1日起)在我市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經營6個月、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已享受過其他一次性創業補貼的除外;
返鄉創業人員是指:在外就業、創業、讀書、服兵役等達6個月及以上,回到原戶籍所在地范圍內創辦各類經營實體的人員。
2、就業困難人員在2020年1月1日后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可按規定給予2000元的創業補貼(補貼申報前需按政策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3、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自畢業學年起5年內(2017年1月1日后畢業生)在我省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年以上,并帶動3人就業的,給予5000元的創業補貼;
二、大學生創業扶持補貼
2017年以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依法登記注冊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依據經營項目、經營面積按政策給予每年最高1.8萬元的場租、水電費補貼。原來已享受補貼的基地外創業大學生可繼續申報補貼至三年滿。
三、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提供的資料
1、申報人需在申報前按類別申請辦理《就業創業證》(已辦理《就業創業證》的無需再辦理),就業困難人員需按政策要求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2、《廣水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原件1份)或《隨州市大學生創業扶持補貼申請表》(原件1份);
3、申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4.畢業證書或學生證(復印件1份,申請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時提供);
5.外出(返鄉)證明和帶動就業證明(原件各1份,申請返鄉創業一次性創業補貼時提供)。
四、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申報創業補貼人員,由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創業所在地所屬勞動就業管理局或人社中心就近進行申報。
(二)一次性創業補貼每個創業主體只能享受一次,不能重復享受。
(三)受理人員要按辦理時限要求,及時核驗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將信息錄入系統進行比對。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將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當即受理。
(四)一次性創業補貼按辦理時限要求,分月進行審核、辦理;大學生創業扶持補貼每年在11月底前審核完畢、集中上報審批。并在系統中記錄相關情況。
(五)對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追責。
五、辦理地址及咨詢電話
(一)廣水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創業指導中心(航空路17號)
(二)各鎮辦人社中心窗口
(三)申報咨詢電話:6258898
廣水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宣)
2022年3月3日
返鄉創業人員概念
一、返鄉創業人員是指:在外就業、創業、讀書、服兵役等達6個月及以上,回到原戶籍所在縣(市、區)(中心城區可結合實際適當放寬)范圍內創辦各類經營實體的人員。
二、返鄉創業一次性補貼對象
返鄉創業一次性補貼終身享受一次,補貼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經營實體法人(個體工商戶負責人,下同)為返鄉創業人員、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未享受過人社部門其他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經營實體法人(負責人),返回原戶籍所在縣(市、區)后為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
(三)返鄉人員五年內返鄉創業(以注冊登記日期與補貼申請日期的間隔時間計算)且至少帶動3人就業。
三、補貼申請材料
(一)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參考附件);
(二)申請者身份證或戶口本,或在系統查驗,打印查詢結果;
(三)工商營業執照,或在系統查驗,打印查詢結果;
(四)返鄉人員外出證明(按照“誰申請、誰舉證”原則,由返鄉人員提供以下任意證明即可:在外工作單位的入職登記表、勞動合同、工作證明、工資流水、工資轉賬記錄、社保繳費記錄、納稅記錄、外地就業失業登記證等真實材料,或其他有效證明;大學生外地大學畢業證、退役士兵外地退役證可自動認定為返鄉人員);
(五)帶動就業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等資料均可)。
廣水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姓名 |
| 性別 |
| 民族 |
| (一寸彩照) | ||||
戶籍地址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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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碼 |
| 《就業創業證》 號碼 | (非必填項) | |||||||
類別(在對應項目前的□內打√,下同) | □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 | 人員類別 | □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畢業學年起五年內高校畢業生 | |||||||
□就業困難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 | □女性年滿40周歲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的失業人員 □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失地農民 □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孤兒 □殘疾人 □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 |||||||||
□返鄉創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 | □返鄉創業農民工 □返鄉創業退役士兵 □返鄉創業大學生 □返鄉創業其他人員 | |||||||||
創辦項目 名 稱 |
| 經營地址 (網店提供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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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冊 時 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帶動就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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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全稱 |
| 個人銀行 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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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 申請 承諾 | 我承諾: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已知曉領取就業資金補貼的有關規定,對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性完全負責,接受并配合相關機構的審計、檢查、評估等;如有偽造證明材料、瞞報謊報、虛報申領等違規領取的,將退回資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章(蓋手。 年 月 日 |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意見 | 經辦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注:申報人需在申報前按類別申請辦理《就業創業證》、就業困難人員需按政策要求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已辦理的無需再辦)。帶動就業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請附后。
附表下載: